景区回应乐山大佛被卖:事发前几年转让部分经营权

最近几天,一则新闻在网上传播,称四川“几天前卖掉了乐山大佛”,并配备了一张标题为“乐山大佛景区观光巴士和摊位30年经营权整体转让”的拍摄照片。这引起了网民们的热烈讨论。

在这个消息下,很多网友留言评论转发。有网友质疑“各地城市建设如火如荼,不像差钱”,也有网友留言:“这也能卖吗?”

6月26日下午,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拍卖发生在几年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管理规定,经营权应当公开转让。”

根据公开信息,项目上市起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6日至11月29日,乐山大佛实业有限公司获得景区观光巴士、摊位30年经营权。

根据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乐山大佛世界文化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禁止擅自转让或者变相转让世界遗产资源;在乐山大佛保护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的,经乐山大佛保护管理机构审批后,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乐山大佛保护管理机构应当根据规划要求和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对经营活动实行总量和区域控制。

同时,本条例还规定,市中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行政部门加强对乐山大佛保护范围内经营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审查、监督和管理,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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