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上海法院审理了一起由定价错误引起的互联网购物案件。
2021年“双十一”购物节一天凌晨,原告消费者A女士在被告上海B实业有限公司开设的一家网络平台旗舰店购买了36件服装,总价8万多元,实价5000多元。
然而,自第二天以来,A女士一直被B公司告知,由于36件商品缺陷,无法正常发货,并希望A女士取消交易。
消费者A女士表示,在促销活动前后,以正常价格购买的商品可以交付,因此不能接受被告所谓的36件商品有缺陷。
2022年3月,B公司向A女士披露,由于公司价格设置错误,无法发货。
闵行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B公司自愿以订单价格向原告交付26件在售商品。除退还10件商品1800元以上外,被告还应向原告支付1200元的赔偿金。
网友吐槽,
至少比8万便宜 结算后损失不到一万元
很多短视频平台的商家经常用“只要一块钱”的套路来吸引眼球,寻求点击和关注。商家耍小聪明,遇到认真的人。
也有商家吐槽,
其实概率很大,大促全减叠加店铺折扣加优惠券什么的,有一点看不见就会低于购买价格。
闵行区人民法院向上海B实业有限公司提出司法建议:
1.严格规范消费者信息披露措施。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披露商品价格、材料、优惠政策等足以影响消费者合同意愿的交易信息和突发性能障碍信息时,必须严格审查发布内容,确保信息、真诚、积极、及时的服务态度,为消费者创造安全、透明的互联网交易环境。
2.建立异常交易预警机制。建议经营者自查自纠,及时建立一套谨慎、安全、敏锐的异常交易预警机制。在异常问题发生初期,及时发出预警,切断异常交易信息发布链接,有效减少异常交易给消费者带来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