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河南平顶山合中汇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平顶山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5万余元,原因是使用“华为汽车”广告口号宣传M5汽车。
处罚决定公布的违法事实是,上述公司在汽车展区有“华为汽车”、 “HUAWEI其他广告语言,其展示的汽车“AITO问界M5”实际上是赛力斯牌汽车,而不是“华为汽车”。
该公司表示,展示“AITOM5”是华为联合赛力斯设计和生产的,宣传“华为汽车”、 “HUAWEI“其他语言不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最后,上述公司被责令停止发布广告,消除相应范围内的影响,并被罚款3.5万元以上。
此外,今年3月31日,华为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任正非发布内部公告,强调“华为不制造汽车”,并将有效期延长5年。
与此同时,任还对华为标志在汽车设计中的曝光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强调华为/HUAWEI不能用于汽车宣传和外观。随后,华为智能汽车解决方案BU 首席执行官余承东亲自下达命令,要求商店拆除所有与“华为”相关的宣传材料。